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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2024
佚名 2024-05-27 人已围观
简介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_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2024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1.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2.新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
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1.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
2.新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4.2022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汽车退一赔三成功案例
5.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6.五十铃皮卡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是什么
在家用车产品三包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应当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在卖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发生转向系统故障、制动系统故障、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家用汽车产品,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三包家用车产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进行过2次修理,仍未消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如果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和变速器的相同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件的更换次数将不重复计算;
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和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车身等主要部件由生产厂家在三包凭证上注明,其类别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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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如下:(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中国政府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法律分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规定》还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2022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汽车退一赔三成功案例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1、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3、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及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扩展资料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百科百科—汽车三包政策
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三包方式下的退车条件如下: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经2次修理,故障仍未消除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因质量问题已更换两次,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以及车身同一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质量问题累计返修时间超过30天,或同一质量问题返修次数超过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边肖与你分享一个汽车退一赔三的成功案例。
车主贾女士以52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全新的 劳斯莱斯 古斯特,却被告知里程数被人为修改,在车辆无法维修的情况下失去了保修资格。车主贾女士认为店存在欺诈行为,将店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购车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据调查,涉案车辆于2013年由宝马中国进口至广州,并于2013年6月运至北京。进口时公司将该车作为活动用车自用,并于2013年7月缴纳车辆购置税,使用近5000公里。之后宝马中国公司将其转卖给某公司,该公司再转卖给涉案公司。宝马表示,车辆出售时里程数为4938公里,并给予12万美元的优惠。最后,涉案公司以新车的形式将车卖给了贾女士。最后,三年后,法院判商家三倍赔偿。
@2019
五十铃皮卡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汽车三包服务是包修、包换、包退。具体介绍:
1、包修: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销售者应当负责维修;
2、包换: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
3、包退: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刚买了新车就出问题?这几种情况可以免费退换车!
根据查询中华汽车网得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五十铃皮卡汽车作为家用汽车产品,也适用于三包法的规定。具体来说,五十铃皮卡汽车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1.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
2.家用汽车出现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安全性能故障;
3.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4.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5.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
车辆的品质是在购车时,消费者非常看重的一环,所以在购车时往往都会更倾向于那些质量有口皆碑的优质车型,毕竟谁不都想自己的车辆往后余生都在维修中度过。每一次的维修,既浪费时间,又消耗心神,更让钱包蒙受损失。而在维修车辆的过程中,不少车主会突发奇想,究竟车辆出现故障能不能因此向厂家申请免费换车或退车呢?还是遵守货物出门恕不退还的消费规则?如果能,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够到标准线?接下来就带着这些疑问,一起走进科学!
(来源:中国汽车三包网)
其实针对上述的疑问,国家已经为广大消费者给出了最为规范的答案,那就是汽车三包政策。
根据三包政策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此外,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因此只要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就可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找销售者更换或者退货。此外,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要求厂家提供备用车以用作日常通勤之用。而在包修期内,因维修产生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均需由厂家承担。
与此同时为配合三包政策贯彻实施,国家专门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判断可分为以下三大原则。
(1)故障的突发性:故障发生前,驾驶员或乘员无法预见将要发生的故障。比如刹车失灵、发动机无故熄火。
(2)危险的不可控性:故障发生时,驾驶员或乘员难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后果的严重性:故障带来的后果已经危及或将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比如因车辆故障可能会产生的撞车、翻车事故,而损害乘员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政策是公平的,汽车三包政策既然确保了消费者在后期遇到严重性能安全问题时,可以依法进行退换车处理,所以也要保障另一方经营者的合理且合法的权益,为此三包政策为经营着设置了一些责任免除条款。
分别为三包政策中的第二十九条?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比如出租车、滴滴、租赁给租车公司等,均不在退换范围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比如自行改装动力系统、加装涡轮、刷ECU等)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比如没有到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以及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也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还有如果车辆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超过60日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即便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免费退换车。
上述提及的易损耗零部件包括了三滤、刹车片、离合器片、皮带、电瓶、轮胎、大灯、火花塞、减振器等,而主要零部件则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等;变速器的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等;车身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发动机罩锁体等。
换言之易损耗零部件出现问题,或者常见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异响、电子设备故障、天窗漏水、车身接缝过大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要求厂家退换车,只有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才可以退换车。而问题发生在质量保证期之外的,厂家亦不会提供包修的服务。
政策的出台的确给消费者因车辆的严重故障问题,而选择退换车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但一路走下来,要想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还是存在不少难题,比如厂家会用各种理由推卸自己该负的退换车责任,又或者哪怕三包的售后费用明面上由厂家承担,但难保暗地里厂家又会通过不可告人的操作将这笔费用重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为关键的是如何证明自己车辆真的出问题,需要消费者出钱出力出时间,最够还可能落得吃力不讨好的苦果,举证难也就成了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从以前到现在,没有任何一家车企,可以确保自己的车辆在交付车主使用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一点问题,所以自己的车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修就是了。但如果一旦出现类似于上文提及的情况,就要懂得运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今天关于“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